10.審判罪的神 ——創世記講解

當通往信心之路_創世記講解(第10篇)

審判罪的神

上一講我們講了,亞當和夏娃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作裙子,不能遮蓋他們的羞恥,所以神殺了一只動物,用它的皮做成了能夠遮蓋他們羞恥的皮衣的話語。我們用無花果樹葉子編成的裙子遮蓋羞恥,即,用我們的行為遮蓋罪,是沒有意義的。只有耶穌基督為了我們被釘十字架死去,才能使我們完全地站在神面前。

亞當和夏娃穿上用無花果樹的葉子做的裙子後,天起了涼風,神在園中行走,他們聽到神的聲音,就害怕,便藏到了樹木中。他們真的能躲避神、藏起來嗎?如今,很多人躲避著神,隱藏著生活著,但總有一天,要站在神面前,為自己的一切行為受審判。

在《創世記》3章,神呼喚亞當,對他說:

「你在哪裏?」

雖然他們隱藏了,但《聖經》分明地告訴我們,他們藏起來,躲避神的聲音沒有任何意義。

「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,我就害怕,因為我赤身露體,我便藏了。」

「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?」

讓亞當知道自己赤身露體的,除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再沒有別的了。

「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?」

亞當把自己犯罪的動機轉嫁給了神,說是神賜給他,與他同居的女人給他吃的。女人說是蛇引誘她的。當然,犯罪是有充分理由的,但這些理由對他們來說,並不適用。

現在神審判了蛇、女人和男人。人們都喜歡神賜給我們平安、喜樂和祝福,喜歡神施恩給我們、憐恤我們,卻不喜歡,也不想讓神審判我們。但神卻喜悅審判,想要審判。

因為亞當和夏娃犯了罪,如果原本地保持犯罪的狀態,神與亞當(人)之間,就無法進行交流。神希望審判後,能像犯罪前一樣對待人類。神希望一旦審判他們後,依舊能夠像過去一樣跟亞當和夏娃擁有很好的交流。

上一講我們講了,在《創世記》3章,神給人類做了皮衣穿,給他們做皮衣穿,意味著審判結束了。

神說,通過審判,就不再記念我們的罪了。說我們犯下的無數的罪,經過審判後,就不再被記念了。在審判前,我們和神之間有罪阻隔,但通過審判,處理掉了攔阻在我們與神之間的罪。所以神喜悅審判。審判過一次後,就不會再審判了。

在《希伯來書》10章17節說:「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。」神是從什麽時候起,不再記念人類的罪愆和過犯的?從審判後開始。審判完的罪,就沒必要再記念了。所以才說:「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。」這是神在審判完我們的罪後說的話。

當然,這個審判不是我們親自擔當的。是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承受的。因為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代替我們接受了審判,對我們罪的審判已經結束了,所以神不會再記念我們的罪,也沒必要再想著這些罪了。審判結束了,所以有關罪的一切都結束了。審判結束後,神再看我們,把我們當成從來沒有犯過罪的人一樣看待。

在《創世記》3章中,神在人類摘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,審判了人類。因為對罪進行了處罰,所以神允許人類重新回到了以前相交的位置。

就像在伊甸,神審判完亞當和夏娃後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一樣,神也想審判我們的罪。不是為了掩蓋我們的罪,差不多放過,或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,而是明確地審判我們的罪之後,不再記念我們的罪。為此,耶穌基督為了我們的罪接受審判,被釘在十字架上死去了。

讀舊約《聖經》中有關會幕的話語,會幕的柱子都是立在銅座上的。在會幕中出現的金、銀等材料,都有靈裏的含義,審在顯明「審判」時,就會用到「銅」。會幕的柱子都牢牢地立在銅座上。我們要想站在牢固的信心之上,要想信心不動搖,並不是靠我們好的行為,而是要站立在耶穌基督為我們承受了審判的事實之上。因為耶穌為我們承受了所有的審判,所以我們再沒有還需要接受審判的罪了。耶穌已經終結了我們該受的罪的審判。

「以後就說:『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。』這些罪過既已赦免,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。」(來10:17~18)

舊約時代獻贖罪祭時,是用羊代替人類的罪,接受刑罰死去,赦免人類的罪,同樣,耶穌基督作為羔羊來到這世上,為了我們的罪接受審判,用他的死把我們所有的罪洗得比雪還要白。從那時起,神再也不記念我們的罪了。並且,也再沒有任何因為罪要審判我們的理由了。

如果神放任罪不審判,我們和神之間始終會被黑暗的罪阻隔著。但罪被審判後,罪雖然還是罪,卻是已經死了的罪,發揮不了作用的罪了,所以神沒有必要再記念這些罪了。就算神還記得這些罪,當然 ,這是不可能發生的假設,神也不能因為這些罪刑罰我們了。

亞當和夏娃摘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感到羞恥,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作裙子穿,躲避神的視線,藏在園裏的樹木中,神呼喚了亞當。

「亞當,你在哪裏?」

神呼喚亞當是為了要審判。為了經過審判,不再記念亞當犯下的罪。最終,亞當站到了神面前,和女人、蛇一起受了審判。通過受審,阻隔在亞當和神之間的罪墻消失了,神現在可以愛亞當了。今天,神也愛著人類,打開了能夠走到神面前的道路。

我們的罪再多,經過一次審判也就都結束了。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承受了對我們罪的審判。對我們罪的審判在兩千年前的各各他山上都結束了。神看著耶穌在各各他山上被釘十字架,說不再記念我們的罪了。說我們永遠成義了、完全了。

或許有時我們會掉進「我不是還很缺乏嗎?」「我不是還很軟弱嗎?」的想法中。但請不要掉進我心裏的想法中,要相信活著的神的話語。

在舊約《聖經》中,以色列百姓出埃及時,神審判了埃及,審判了耶利哥城,看到這些,就可以知道,對於罪惡,神是一定要施行審判的神。對於任何罪,神都是不能直接放過不審判的一位,對於我們罪的審判,也於兩千年前,在各各他山結束了。

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,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(約5:24)為什麽不定罪了?因為我們該接受的所有審判,他都已經接受了。現在我們不必再受審判了,也沒有留下還要再受審判的罪了。神希望我們憑信心把這寶貴的話語接受到心裏,從罪裏得到釋放,成為蒙神喜悅的子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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