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躲避審判的記號 · 《兩種信仰》

神的想法與我們的想法不同
《以賽亞書》五十五章八節說,神的意念非同我們的意念。神說他的意念與我們的意念不同,不只是因為我們有惡念,神的想法是良善的,所以說不同。我們產生惡念的時候與神的想法不同,這是事實,但是我們以為良善的或侍奉神的想法也同樣與神的想法不同。

因為我們的想法和神的想法有天壤之別,所以「怎樣把神的旨意傳達到與神的想法不同的人的心裏」這好像是神心裏的作業。因此,神通過聖經話語想給我們看我們的想法和神的想法的差異,希望我們真正認識到神的心,跟隨神的旨意。神為了讓人更容易地理解,在《聖經》裏引用了很多人物來說明。

其中有一個人叫該隱。《創世記》四章裏記錄著關於該隱的故事。該隱是亞當和夏娃的兒子,長大後成了純樸的農夫。亞當被趕出伊甸園之後,沒有任何喜樂和生活的意義,但自從得了該隱,亞當不知多麽高興,我們通過該隱這個名字就能知道。亞當給他兒子起名叫該隱(就是「得」的意思),即「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」。該隱有一天向神獻祭。他把自己辛辛苦苦耕種後得到的地裏的出產獻給了神,但神沒有悅納。該隱以為自己真誠地獻祭給神,神肯定會接受,但神卻沒有接受。因為神的想法和該隱的想法不同。

耶穌有一天對門徒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舍己。」即使我們再良善、潔凈、誠實,若不否認自己就無法跟隨主。我們很容易否認自己醜惡的部分,但很難否認自以為正確的。剛開始,我很難否認自以為做好的,所以想方設法地想在不否認自己的狀態下跟隨主,但是讀經時我明白了神的心意,內心深深地領悟到我以為正確的是那麽的惡。現今很多人,讓他們做事情時做得很好,但很難拆毀自己的心,即很難否認自己,在絲毫不否認自己的狀態下想努力侍奉主。

隱藏的罪被顯露出來
該隱雖然獻祭給神,但那祭物是按照自己的想法獻的,所以神沒有悅納,結果他打死了弟弟亞伯。當該隱打死弟弟亞伯後,神叫了他。《創世記》四章九節裏說:耶和華對該隱說:「你兄弟亞伯在哪裏?」

神一邊問一邊在尋找犯罪的該隱。若我們是神,該隱打死亞伯之前就會勸阻他:「該隱,為什麽想打死弟弟亞伯?」但能看到神一直靜默,直到該隱打死亞伯後才說:「你兄弟亞伯在哪裏?」

《創世記》三章裏亞當的狀況也是如此。神知道亞當摘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但沒有說任何話,當亞當和夏娃摘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即犯罪之後躲藏起來的時候,神開始尋找亞當,「你在哪裏?」我們也許會想:「我們要犯什麽罪時,神阻擋我們犯罪該多好啊。」但奇怪的是,神任憑我們犯罪,之後讓我們良心受譴責,讓我們的心陷進懼怕和憂慮當中。

這好像是平常的事情,但神想通過這些事情告訴我們神心裏的秘密。神想讓犯罪的人們發現自己是罪人,當他們領悟到自己是罪人的時候,神開始審判罪。我們人根本就是以罪人出生的。不是我們犯罪後成了罪人,而是根本上就是亞當的子孫,所以犯罪。

神不希望該隱只是老老實實地在這地上種地。我們應該明白,即使該隱種地,不犯什麽罪,良善地生活,他也仍然是亞當的兒子,是罪人。該隱如果不犯什麽罪,只是老老實實地生活,那麽他雖然是罪人,但不會感覺到自己是罪人。有時能看到有些人不犯什麽罪,誠實地生活,他們雖然是罪人,但沒有犯什麽罪,所以不覺得自己是罪人,也沒有罪的譴責,因此根本的罪得不到解決,只能走向滅亡。耶穌時代,努力行善、努力遵守律法的人們,因為沒有犯過很多罪,所以不能深深地領悟到自己是罪人,因此排斥耶穌。但那當時犯了很多罪、自己的罪顯露出來的人們,因為深深地領悟到自己是罪人,所以能來到耶穌面前得救,蒙到恩典。

神不希望我們通過不犯罪、行善而隱藏自己是罪人的事實,而是希望我們通過犯罪顯露出自己是罪人。人們想方設法忙於遮蓋自己汙穢醜惡的部分。但是神不僅在世界上,也在我們身上顯露出我們隱而未現的罪。因為我們的罪不顯露出來,我們就無法發現自己是罪人。我們若發現不了自己是罪人,就不能來到神的面前求憐恤,不能得到饒恕,反而我們的心只能驕傲起來。

《羅馬書》五章二十節裏記錄著神施給我們律法的目的。

「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。」

換句話說,神通過律法給了我們更多犯罪的機會。我們聽到「不可偷盜」時,就產生偷盜的念頭,便去偷盜;聽到「不可奸淫」時,就產生奸淫的念頭,便去奸淫。《聖經》裏說,為了顯露罪而賜給了律法。當然,這些話語可能與我們的想法完全不同,但這是分明的事實。所以神任憑該隱打死他的弟弟亞伯,犯殘忍的罪。神希望把人裏面隱藏的罪的品性顯露出來,讓人深深地發現自己是罪人,降卑心,來到神的面前。

除去黑暗的審判
該隱犯罪以後,神找到該隱問:「你兄弟亞伯在哪裏?」神想審判犯罪的人。因為我們犯罪後如果不受審判,繼續停留在那狀態中,我們和神之間就會垂下黑暗的影子。所以當我們犯罪後,神把那罪顯露出來,審判並除掉神和我們之間的一切罪,希望我們在沒有罪的狀態下走到神的面前。「你在哪裏?」神這樣尋找了亞當。「你兄弟亞伯在哪裏?」神這樣尋找了該隱。神不是不知道他們在哪裏,而是要審判他們。亞伯死在該隱手裏的時候,神從地裏聽到了亞伯血的聲音。神明知該隱打死了他的弟弟亞伯,但仍然問他,目的是要審判該隱,除掉阻擋在神和該隱之間的黑暗。

這裏顯明了關於審判的神珍貴的旨意。神找到該隱,問:「亞伯在哪裏?」該隱為自己辯解時,神讓該隱明白他打死弟弟的事實,開始審判該隱。

「你種地,地不再給你效力,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。」 該隱無法承受神的審判。(創4:13)

神通過這一事實想把自己深奧的心意顯明出來。

躲避審判的記號
我們無法承受對我們所犯的一切罪的審判。該隱是用石頭打死自己弟弟的惡人,但當他不能承受審判時,神為他開辟了一條可躲避的道路。

就像《創世記》四章十三節裏該隱告白「我的刑罰太重,過於我所能當的」一樣,該隱明白了自己無法承受神的審判。

「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,以致不見你面。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,凡遇見我的必殺我。」(創4:14)

該隱這樣哀號。驚奇的是,那時神對該隱說:「不是那樣。」並給他顯明了躲避審判的道路。神給該隱立了一個記號,「凡殺該隱的,必遭報七倍。」

神為什麽給我們顯明這個事實呢?神為什麽讓該隱這個人物登場呢?我們應該明白,我們與該隱是一模一樣的人。該隱打死他的弟弟,犯了罪,是因為他一出生就是個罪人,即該隱心裏流淌著罪的血。我反復向大家說明,我們不是因為犯罪成了罪人,而是因為我們是罪人才犯罪。就像蘋果樹結蘋果一樣,所有的人都是罪人,所以都結罪的果子。有的蘋果樹果子結的很多,有的結的很少。同樣,有人犯罪多,有人犯罪少,只是這個差異而已。

犯罪多的人能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是罪人,但犯罪少的人不能深深領悟到自己是罪人,所以神為了使人們明白自己是罪人,任憑人們犯罪。

神希望人犯罪後能明白自己犯罪的事實,受到審判,除去與神之間阻擋的罪,恢復犯罪之前與神的關系。對罪的審判,不僅該隱承受不了,任何人都承受不了,所以神沒有把那審判歸於我們,而是歸於了他的兒子耶穌基督。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擔當了我們的罪,代替我們接受了審判。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時,神看為是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了。我們與耶穌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,結束了神要降給我們的一切審判。

對我們的審判在十字架上永遠地結束了。不管是犯罪多的人還是犯罪少的人,審判在十字架上都已經結束了。現在,即使神想審判我們,也發現不了可審判的罪。因為在十字架上對我們罪的審判結束了,所以神發現不了任何的罪,稱我們為義了。

神給了該隱分明的記號。《聖經》裏雖然沒有明確地指出那是什麽樣的記號,但分明的是,帶著那記號就不會被遇見的人殺。有人反問:「那時,哪有那麽多人殺該隱呢?」《聖經》裏說:「亞當生塞特之後,又在世八百年,並且生兒養女。」(創5:4)除了該隱和亞伯之外,亞當在八百年期間生了無數的子女。

人們知道該隱殺了自己的弟弟,所以想殺死該隱,但該隱從神那裏接受了記號,能夠躲避死亡,誰也無法殺死、審判擁有那記號的該隱。那記號就是耶穌基督的寶血。《出埃及記》十二章裏,以色列百姓在埃及時,抹了羔羊的血的人家,那血成為記號,躲避了長子被殺的審判。同樣,我們得到確實洗凈罪的耶穌寶血的記號時,誰也不能定我們的罪,不能審判我們。

神為了讓我們明白差遣耶穌代替我們的罪受審判的這個秘密,使該隱登場了。該隱打死自己的弟弟後,知道自己無法承受審判時,神才給了他能夠避免那審判的記號。同樣,當我們犯了罪,從心裏領悟到自己無法承受對罪的刑罰時,主把耶穌基督的寶血顯明在我們面前。因為那寶血是對我們一切罪的審判都結束的記號,所以神稱我們為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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